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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违法犯罪]韩国国足队员在中国被刑拘?外交部回应
消息源:新闻晨报 时间:2023-5-17 10:34:33,点击:0

Honker.org.cn红盟网讯 5月16日,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。

有记者提问,据报道,韩国国家足球队选手孙准浩从12日起被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韩国总领事馆申请了领事探视,请问外交部对此有何立场?

汪文斌介绍,据了解,近日有一名韩国公民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被辽宁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中国是法治国家,依法处理有关案件,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。辽宁省公安机关已向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进行了领事通报,并将为韩方领事官员执行领事职务提供必要便利。

孙准浩

韩国足球运动员,1992年5月12日出生于韩国庆尚北道盈德郡,场上司职后腰、中前卫,现效力于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。
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,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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