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
![]() |
首页 » 爱国宣传 » 思想教育 | |
[违法]军迷罗某偷拍航母等敏感军事装备,判刑! |
|
消息源:劳动报 | 时间:2023-12-29 13:46:01,点击:0 |
*PC Chrome/Edge | |
Honker.org.cn红盟网讯 近年来,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,破获一批军事爱好者偷拍敏感军事装备的违法犯罪案件。相关人员锁定军用机场、港口、国防军工单位,使用长焦镜头、无人机等专业器材,持续进行偷拍活动,最终受到法律制裁。 2021年11月,男子罗某利用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,对福建舰进行非法拍摄,被国家安全机关发现。经鉴定,罗某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,涉及2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和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。最终,罗某因“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”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 随意拍摄军事装备,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: ■ 初犯、偶犯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拍摄行为,将受到行政处罚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,非法获取、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数据、资料、物品,以及非法生产、销售、持有、使用专用间谍器材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。 ■ 知法犯法、屡教不改,违法情节严重的拍摄者,将受到刑事处罚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,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|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 | |